全体师生员工:
为规范校园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整洁、安全的校园公共环境,保卫处计划开展2026下半年“僵尸车”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僵尸车”认定标准:
1、车身出现严重锈蚀、掉漆,车座、车把、车轮、链条等零部件缺失或损坏,无法正常骑行。
2、长期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车身覆盖大量灰尘、杂物,无明显使用痕迹。
3、轮胎完全干瘪,或车架出现变形、断裂,经简单维修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
4、所有无社会牌照、无校园牌照以及使用套牌、假牌的电动车。
二、清理范围:
本次将对全校范围展开集中清理。
三、自查整改
请师生员工于通知发布之日起2周内(10月25日前),对本人停放在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完成自查及整改:
1、请车辆所有人对自有车辆进行自查和保养,符合校内通行条件的车辆,请确保车辆牌照齐全有效并悬挂在车辆显眼位置;不符合校内通行条件的车辆,请自行处置或移出校园。对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保卫处将联合交管部门严肃处理。
2、所有车辆须按停车标识有序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非停车区域。
3、闲置车辆处理:若非机动车长期闲置不再使用,建议在整改期内及时处理,避免占用公共停车资源。
四、集中清理及常态化管理
整改期结束后,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校园内未整改的“僵尸车”进行集中登记、清理,清理的车辆将统一存放,存放期3个月(2026年10月25日至2027年1月25日)。存放期间,车辆所有人可凭有效证件前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车辆,保卫处将按规定统一处理。
有疑问或需认领的,请到2号公寓楼保卫处104室(魏老师)咨询或办理。
联系电话:86654315、86652285
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