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学校承担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综合科、治安管理科和消防管理科三个工作机构。
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提升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学校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及校内相关单位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3、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工作。
4、起草、修订学院有关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对各单位报请学院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及审核意见,并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消防法规,建立消防责任制,监督和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
6、开展师生员工户籍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师生的户政资料,为师生提供新生落户、毕业生迁户、居住证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等户政代办服务。
7、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和安全,制止各类车辆违章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调解或处理交通纠纷等。
8、及时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外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9、 领导和监管学生安防自治队伍及校卫队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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