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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暨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
来源:学院官网     发布时间 : 2018-12-11     点击量:

为检查各单位落实2018年度校园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工作情况,发现各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推动校园安全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按照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陕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指示精神,学院将于近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18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总结暨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情况筒要介绍如下:

一、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年度综合治理自评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结合陕西省“平安校园”检查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以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以及学生安全教育为重点,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校园安全自查工作。

各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要对照本年度《校园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全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达成、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成效清单”,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2018年度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排查,形成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负面清单”。

二、全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

党政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建设与条件保障部、保卫部等负责学院相关安全工作的主责单位,要认真总结各综治二级责任单位本年度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事件,梳理在全年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单位仍未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负面清单”。

保卫部要组织开展校园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设与条件保障部要组织开展全院燃气和供热安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及校舍安全专项检查;学生服中心要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专项检查;教学服务中心联合各系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党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校车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单位要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各类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一并列入各综治二级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负面清单”。

三、综合治理年度总结工作安排

采取“清单制”总结考评模式。

总结考评工作启动后,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成效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将清单发至各综合治理二级责任单位核查确认。

各二级责任单位接收清单后,搜集和整理“成效清单”事项支撑材料,对“负面清单”所列安全问题和隐患推进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未完成的列出整改计划、有特殊情况的形成情况说明

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收集汇总以上材料后,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并组织现场实地检查各单位“负面清单”整改推进情况,最终依据各单位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迗成情况清单,结合评议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各综治二级单位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经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审定后报学院党政服务中心。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负责单位

工作任务

12月上旬

学院综治办

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12月18日前

各责任单位

开展自查,整理报送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成效清单”、“负面清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月18日前

相关安全

主责单位

开展专项检查,报送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负面清单”

12月25日前

各责任单位

报送本单位“成效清单”支撑材料和“负面清单”事项整改报告、整改计划或情况说明

2019年1月4日

学院综治办

组织综治领导小组评议和现场检查,形成总结考评结果,报学院党政服务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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