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平安校园”创建是“平安陕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维护高校稳定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完善高校稳定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防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校园稳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案件具有重要作用。按照省高教工委的工作部署,现将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情况纳入西安交大“平安校园”复查对象来总体考察评估。
为积极配合做好西安交大“平安校园”复查各项准备工作,以良好有序的校园安全环境和丰富完善的工作材料迎接即将于11月中旬开展的陕西省“平安校园”复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尽其责,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平安校园”复查工作,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迎接“平安校园”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做好迎接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逐一对照《陕西省普通高校“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整改工作,着力解决违章搭建、安全疏散通道拥堵、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突出安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复查工作的开展。
二、查漏补缺,及时提交本单位迎检材料
各单位要在对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迎接“平安校园”复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迎接“平安校园”复查检查相关材料。
学院党政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财务部、建设与条件保障部、保卫部等单位,要对照《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迎接“平安校园”复查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整理本单位负责具体领域的相关资料,并撰写本单位自查报告。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复查期间本单位的安全相关工作,强化检查监督力度和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复查期间本单位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影响“平安校园”复审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各有关单位综治工作负责人,要着力解决好本单位内部及周边安全问题,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在复查期间本单位及周边区域整体安全环境和秩序有大的提升。
(三)各单位确定迎检专职干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迎检材料的查漏补缺和进一步完善工作,要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迎接“平安校园”复查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展现本单位近五年来相关方面的亮点工作和突出成绩,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确保资料完备、支撑材料充分。
(四)请各单位于11月2日16点前,将本单位迎检材料(包括自查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材料时限:2013年9月-2018年9月),交至学院保卫部王蓓老师(行政楼103室,联系电话:86652093),并确定本单位迎检专职干部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迎接“平安校园”复查任务分解表
2.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3. 西安交通大学“平安校园”复审工作方案
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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