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3级新生入学安全提示
来源:学院保卫部     发布时间 : 2013-08-20     点击量:

各位新同学:

欢迎您来到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习!在您即将开始大学生活之际,我们特编写了《2013级新生入学安全提示》,请您认真阅读,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1. 来校报到时,不要将现金或银行卡交给陌生人办理业务,不要轻易将钱物借给同乡或陌生同学,谨防上当受骗。

2. 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的现金。校内设有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银行和浦发银行ATM提款机和中国邮政营业厅。银行卡(存折)、密码和身份证要分开存放,切记不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3. 携带的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以及个人重要证件不要在宿舍随处摆放,要入柜锁好,防止失窃。

4. 离开宿舍、夜间睡觉时,应将宿舍门反锁,谨防入室行窃。

5. 要避免购买到学生公寓上门推销的商品或书报刊,避免购买以赠品为噱头的促销商品或电话卡。在校内发现强行买卖、敲诈勒索现象,应立即拨打“校内110”电话报警:86652110。

6. 应拒绝购买不法商贩倒卖的自行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以防被盗。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停放,礼让行人,车速不高于15公里/小时。

7. 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明火;严禁购买、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夹板、电吹风、电饭锅、电磁炉、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谨防火灾事故发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

8. 有事外出应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23:00公寓楼关门前必须返校,严禁报到后在校外留宿。

9. 在校内遇到财物被盗、上当受骗、人身受侵害等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并向“校内110”电话报警:86652110。

10. 离校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在校外如遇人身、财产遭受侵害,应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学院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6652110

尚稷路派出所报警电话:86601011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保卫部

2013年8月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保卫处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6984号-2

陕ICP备11006984号-3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电话:029-8665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