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官网     发布时间 : 2020-10-21     点击量:

各系(部)、中心(部)及有关合作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做好此次人口普查工作,学院决定,学院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综治办(保卫部),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学院党政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人事服务中心、建设与条件保障部、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及各系等组成,全力落实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既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现就各阶段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信息摸底申报(1015——22日中午12时)

1.工作任务:全校师生及合作单位员工完成网上自助信息申报。网上申报方式见如下二维码:

mmexport1602717543020_副本

2.职责分工:

党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宣传及动员工作;

人事服务中心:负责教工及子女、家属(仅限在学院住宿)的信息申报;

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各经营食堂、校医院和公寓物业员工(仅限在学院住宿)的信息申报;

建设与条件保障部:负责除学生食堂、校医院、公寓物业以外合作经营单位员工(仅限在学院住宿)的信息申报;

各系:负责所在系的学生信息申报;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协调汉唐体育师生进行信息申报;

保卫部:负责与经开区人普办的沟通与联络,协调统筹此次全院人口普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主短表申报(1026—112日中午12时)

1.工作任务:根据经开区人口普查办提供的“填报码”,全校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完成网上自主短表申报工作。

2.职责分工:

党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宣传及动员工作;

各系:负责所在系以宿舍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自主短表申报;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协调、落实汉唐体育师生进行自主短表申报;

保卫部:负责确定每栋楼普查员,并组织各栋学生公寓以宿舍为单位完成自主短表申报工作。

三、第三阶段:10%长表抽样登记(1116—30日)

1.工作任务:完成10%长表抽样登记工作。

2.职责分工:根据经开区人口普查办后期通知再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学院各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2.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学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协调、指导,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3.提升信息化水平。与经开人普办积极沟通、协调,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或终端采集数据。全流程加强对学院师生员工采集信息的保护力度,学院所有参与人口普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师生员工个人信息。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保卫处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6984号-2

陕ICP备11006984号-3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电话:029-86652110